廉政教育2016-12
【警钟长鸣】
一损俱损的“家庭式腐败”
——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原党组书记、主任于少东案件警示录
重庆市城口县因自古扼守陕西、湖北进入川渝之门户,形如“城口”而得名。于少东身为城口县重要领导干部,不仅没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守住廉洁自律的“城门”,还导演了“一人当官、全家腐败”的悲剧,将自己连同妻子一起送进牢门。
2013年12月,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于少东开除党籍处分;2014年3月,城口县人大常委会给予于少东开除公职处分;2014年5月,于少东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人生轨迹值得深思、让人警醒。
儿子贪图奢华 一味追求致富捷径
“数十辆豪车组成的迎亲队伍,五星级酒店的100多桌盛宴,华丽梦幻的婚礼现场,动用大型摇臂设备和数台摄像机多角度实时拍摄,高达40万元的婚礼花费……”
连见过不少世面的酒店服务生都为之惊叹:好大的排场!
大排场的背后,是大肆收受礼金:在婚礼现场的签到台,主办方准备了空红包,送礼者领取空红包装入礼金,在红包上写上名字,交给接待人员。这场多达千人参加的婚礼,于少东收受礼金200多万元,其中,收受党政机关人员和企业老板礼金共计58万余元。
于少东很清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是违纪行为。起初,他不主张儿子操办婚礼,想让两个年轻人旅行结婚。这样的提议,说明于少东的头脑中并非完全没有纪律这根弦。
遗憾的是,于少东没能坚守住自己的想法。他的儿子曾在多个场合向他施压:“老爸,如果不办一场像样的婚礼,我会后悔一辈子的……我只是不想留下遗憾!”再加上妻子、亲家母和其他亲友在一旁怂恿:“年轻人一辈子就这一次,也该好好风光一下。”扛不住家人的反对以及周围亲朋的劝说,带着“一些人办了不也没事”的侥幸心理,于少东本就不坚定的态度随之发生了转变,在召集亲朋好友精心筹划一番后,一场奢华的婚礼就这样徐徐拉开帷幕。
然而,于少东儿子的“奢华梦想”何止于一场婚礼。大学毕业后,他怀揣创业致富的梦想,却几无斩获,听到别人谈起工程项目中的巨额利润,他不禁想起了父亲手中的权力。
这一次,于少东的心路历程也是一样的,儿子在这个家庭中长期以来的骄横又一次“折服”了他。这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关照县发改委、国土房管局以及部分乡镇的相关负责人予以帮助,工程项目纷至沓来:某村安全饮水工程、道路硬化工程、土地开发项目、土地复垦工程………
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于少东儿子的“奢华梦想”也不断膨胀。他为自己购置了一栋豪华别墅,仅房屋装修就花了100多万元,还购买了一辆进口越野车,并雇佣一名专职司机为其服务。
所有的一切,都显得歌舞升平、幸福祥和。然而,这些犹如镜花水月,短暂而虚假。儿子的骄横奢华加速了于少东滑入贪腐“泥潭”,于少东也因大操大办儿子婚宴,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建设工程,帮助其子承揽多个工程项目而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妻子飞扬跋扈 攫取金钱铤而走险
抽烟、喝酒、******、公开吵架……
你很难把这些行为与一位初为人民教师、后为政府工作人员的县领导妻子联系在一起。
在城口县,于少东的妻子李某是响当当的“大姐大”。她不仅抽烟、喝酒、打牌样样在行,而且脾气暴躁,敢说敢做。在一次机关干部运动会上,因为对裁判的判罚不满,她就“身先士卒”率领本单位职工与对方发生激烈冲突,影响恶劣。
一个飞扬跋扈、不守规则的人,在金钱面前也是躁动不安的。
李某曾担任城口县矿产品规费征收所所长一职,主要负责矿产品准运证办理和企业规费减免等事项,能直接扼住各采矿企业生存之咽喉。为了获得这些利益,当地的企业老板纷纷趋之若鹜。
个体老板谭某为了减免吨位差所形成的规费欠账,也就是其实际开采运输的矿产品数量超出准运证所核定的吨位须补交的费用,在李某家中送给她10万元。随后,谭某的规费欠账得到免除。
还有一次,某冶炼厂总经理师某为了解决吨位差问题,以及在欠规费时仍能办理准运证,在李某办公室送给她20万元。之后,该冶炼厂的规费欠账得到免除,并顺利办理了新的矿产品准运证。
李某不仅自己“擅长”权钱交易,还不忘做好于少东的“贤内助”。一位锰矿老板为表示感谢,有意送给于少东一套重庆主城的房子。李某得知后,全程一同看房、选房并完成办理购房手续。之后,她又“亲自”收取对方12万元的房屋装修费,加上购房费用总计68万余元。
古人云:“取予有节,出入有时。”李某一味地为攫取金钱铤而走险,不仅让自己落个身败名裂,还葬送了丈夫的前程和整个家庭的幸福。
自己心态失衡 欲望洪水致其没顶
“我儿时生活艰辛,长大后靠自己的努力才走到今天……看到一些并不起眼的人很快腰缠万贯发了迹,我心里就渐渐失去了平衡……我利用手中权力让一些企业老板获取了很多利益,自己也一次又一次地接受了不正当的礼金。”
在悔过书中,于少东这样描述自己的心态失衡过程。
1959年,于少东出生在一个教师家庭,兄妹五人,排行老三。在幼年时期,曾饱尝食不果腹之苦,他至今仍然记得在庄稼地捡拾粮食和用野菜杂粮充饥的情形。1978年全国恢复高考后,于少东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四川医学院。大学毕业后,于少东放弃在成都的工作机会,主动要求回到偏远的城口县工作。
在上世纪80年代,作为全县为数不多的全日制大学生,于少东是知识分子群体中的代表。很快,他就顺利地入了党,还被破格提拔为县人民医院院长。踏上仕途之后,于少东也干得顺风顺水、志得意满。他用20年的时间从医院院长做到卫生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再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几乎是每隔4年左右就获得一次提拔。
随着职务级别的不断提升,于少东出差应酬、出国考察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对外面五彩缤纷的世界充满了羡慕和惊叹,世界观和人生观也慢慢地产生了偏移。
在于少东担任常务副县长期间,正值城口县锰矿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发锰财、猛发财”,在长期交往中,于少东与锰矿老板们逐渐成了“兄弟伙”,喝酒、打牌都经常泡在一起。看到别人一顿饭就消费几千上万元,而自己辛苦一年的工资还抵不了几顿饭钱,于少东内心产生了极大的不平衡感。
有一次,组织上安排于少东前往加拿大参加培训。当锰矿老板汪某得知这个消息后,便来到他的办公室:“于县长,听说您要去加拿大考察,美元在那边可以流通,这些你先拿着用。”汪某走后,于少东打开信封,里面是整整齐齐的2万美元。按照当时的汇率,2万美元就是17万元人民币。于少东虽然“有内心颤动和不安”,但是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他感受更多的是“自己的麻木和贪欲之心的激动”。
思想一旦决堤,欲望的洪水将淹没一切。从几千上万元的小额礼金开始,到几万元甚至是几十万元的巨额贿赂,于少东的胃口越来越大。他凡事都拿利益来考量,不送钱不办事,送了钱乱办事。在锰矿老板汪某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后,他利用职务影响以“保护企业发展,维护经济稳定”为由游说,为汪某开脱减轻罪责。为此,汪某一次就送给于少东30万元。
对于金钱,身陷囹圄的于少东幡然醒悟:“钱真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怪东西,如果你心灵不纯,想过多地占有它,它就能毁掉你的一切!”
可惜,悔之晚矣!
案例点评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不少领导干部不仅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
人人都有亲情,但决不能逾越党纪国法。过分溺爱子女、纵容家属,必将祸起萧墙。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个人感情与党纪国法分清,公权力运用与个人和家庭利益分清、职务行为与私人行为分清,不为亲情所困,不用亲情代替原则,更不能为了亲情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必须对配偶、子女严格要求、严加管教。既要严于律己,又要从严治家;既要把好廉洁自律的“前门”,又要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如果领导干部不能慎用手中的权力,对家里人的胡来不加约束纠正,甚至打气撑腰,到头来的结果只有一个:人前“同气连枝”、狱中“同病相怜”。
其实,不少落马官员贪腐的初衷,是为了让家人生活得更好。但当方向错误时,走得越快,反而离目标越远。一些官员不仅自己落马,妻子儿女也同样因触犯法律而受罚。权力成就一个人,也足以毁掉一家人,官场“家庭式腐败”现象,为做官者敲响警钟,为官员家属敲响警钟。(王小宁)
【清风文苑】
据《孟子·尽心上》记载,孟子有言:“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这段话里孟子提到了“君子三乐”:一乐“父母俱存,兄弟无故”,这是指家人平安、家庭幸福;二乐“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是指应坦荡做人、无愧于心;三乐“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即是指教书育人、传道授业。
据朱熹《孟子集注》所载,朱熹认为,家人平安之乐乃“人所深愿而不可必得者”,是否可得取决于天意;教书育人之乐乃“圣人之心所愿欲者”,但是否可得仍取决于他人;唯有坦荡为人是“可以自致”之乐,故而当勉力为之、自我督促。人生在世,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诱惑,可能是权力、可能是财帛、可能是美色、也可能是口腹之欲,正确对待这些诱惑,严格克制约束自己,明确信仰、坚定信念,在前行的途中不被欲望所左右,方能不负初心、坦坦荡荡,为官者才会真正爱民为民、执法者才会公正公平。人人为君子,心中坦荡,则贪腐不存。正所谓:“人能克己,则仰不愧,俯不怍,心广体胖,其乐可知,有息则馁矣。”
此外,教书育人之乐在当下也并非教师独享的乐趣。“三人行必有我师”,学习也好、工作也好、生活也好,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经验体会,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经验甚至是教训、传递正能量,倘若身边之人能因此有所启发、受到影响,也未尝不是君子之乐。
另外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孟子在提出“君子三乐”的同时,还明确指出了不能称为“君子之乐”的一点,即权力地位,这并不是一位君子获得满足感的必要条件。在当代语境看来,孟子此言也是在告诫诸位君子不要迷失本心、迷失在权力里,成为被权力左右的奴隶。
对得起家人、对得起对自己怀有期待的人,不轻易被路边的风景动摇信念,不愧不怍、积极传递正能量,方是君子本色。
【两学一做】
不论高级干部还是普通党员,要做合格党员,学习贯彻党章都是第一位的要求。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结构简洁,内容丰富;虽非皇皇巨著,却称得上字字珠玑。那么,今天学党章究竟学什么呢?
党章沿革的变与不变
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党章建设。1921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即通过了党的第一部纲领,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纲领,这是带有党章性质的纲领性文件。1922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部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三大、四大分别通过了第一次、第二次修正章程,五大政治局会议通过了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六大至十二大通过了党章,十三至十八大通过了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
了解党章变化的历史,有助于把握现实、珍惜当下。党章沿革反映了党的成长历程,党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成熟到什么程度,党章就会成熟到什么程度。现行党章,以十二大党章为基础,一方面传承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沿袭了七大、八大党章的基本格式,并在某些内容上予以了进一步完善。
了解党章变化的历史,有助于我们把握不变、坚守承诺。党章是党员对组织、全党对人民的承诺。历史上,党面临的形势任务不断变化,党章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随之变化,但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是党章修改的基本原则。从历史沿革来看,共产主义理想、马克思主义信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要求自从写入党章之后,就从未改变,一诺千金,毫不动摇。
总纲坚定理想信念
党章,章章重要,首先要熟读总纲,全面理解总纲要义。常言道,纲举目张。总纲是党章全部内容的纲,把握好总纲,就把握住了党章的精髓。
总纲阐述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和奋斗纲领,阐述了党的发展历程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艰辛探索。比如,党章开头第一段即规定: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对共产党员而言,坚定的理想信念有着巨大的激励和鞭策作用。但是,理想信念还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
再如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党章有三处提到“为人民服务”:一处是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处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还有一处是党员必须“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当前,要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立场上,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入党誓词约束党员行为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就是十二大写入党章的、全体党员面对党旗时宣读的誓言。不同时期的入党誓词,在内容上有所差异,但“对党忠诚,永不叛党”一直保留了下来。入党誓词是共产党员许下的铮铮誓言,是对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是对党员个体的行为约束。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突出党章是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第一纪律”和最高规则。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其他党内法规无一不是源自于党章、从属于党章,是党章要求的延伸和具体化。当前,特别需要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知敬畏、明底线。
党章是共产党员的最高行为准则,集中体现在党员领导干部的六项基本要求及党员的八项义务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周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