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部门:

    经学院研究同意,现将《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程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22日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印

附: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程

 

为规范学院建设项目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效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参照《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五万元以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湘西职院〔2017〕58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审计范围

内部审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 项目预算审计

    1.工程建设及维修(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

    2.物资、设备采购

    ①预算内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项目

    ②预算外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项目

    3.综合服务类(房屋租赁、外租设备、大型活动等)

    ①预算内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项目

    ②预算外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项目

    4.学院领导指定需审计项目

     

    (二)项目决算审计

    1.工程建设及维修(按国家相关规定,按定额编制)

    2.物资、设备采购(按实际数量决算,包干除外)

    3.综合服务类(按实际数量决算,包干除外)

    4.未经预算审计项目,不予决算

    5.学院领导指定需审计项目

    (三)合同审核

    学院内工程建设、维修,物资、设备采购,综合服务类等及领导指定需审核的项目合同。

    二、送审资料

    (一)预算内项目审计须准备资料

    1.《预算内项目送审呈报表》(附件1)

    2.项目申请报告

    3.预算清单(纸质及电子版)

    4.设计图纸或图片

    5.审计室审计所需其他相关资料

    (二)预算外项目审计须准备资料

    1.《预算外项目送审呈报表》(附件2)

    2.项目申请报告

    3.预算清单(纸质及电子版)

    4.设计图纸或图片

    5.审计室审计所需其他相关资料

    (三)决算审计须准备资料

    1.《决算项目送审呈报表》(附件3)

    2.预算审计资料

    3.工程情况说明

    4.招投标文件

    5.施工合同

    6.工程量签证单

    7.施工日志

    8.监理日志、监理报告

    9.竣工图纸

    10.已拨付的工程款清单

    11.结算书(纸质及电子版)

    12.竣工验收报告

    13.审计机构审计所需其他相关资料

    (四)合同审核须准备资料

    1.《合同审核呈报表》(附件4)

    2.合同样本

    3.审计室审核所需其他资料

    三、送审签批流程

    (一)预算内项目送审签批流程:“项目负责人填报《预算内项目送审呈报表》→项目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分管院领导初审意见→审计室意见”。

    (二)预算外项目送审签批流程:“项目负责人填报《预算外项目送审呈报表》→项目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分管院领导初审意见→审计室意见→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计划财务部门意见→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核意见→学院主要院领导审批意见”。

    (三)决算项目送审签批流程:“项目负责人填报《决算项目送审呈报表》→项目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合同送审签批流程:“项目负责人填报《合同送审呈报表》→项目负责处室出具意见”。

    四、项目审计

    (一)接收送审资料。审计室接收送审资料时,必须做好双方签收工作,送审资料必须完整,若不完整,必须按审计室要求,将资料补充完整,资料接收时间按提交完整资料时间记录。

    (二)根据《项目送审呈报表》确定项目编号、审计人员及审计完成时间。

    (三)学院内部审计项目,在资料完整情况下,按规定时间完成审计。

    1.预算项目:

    ①送审金额50万元以下,10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

    ②送审金额50至100万元,15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

    ③送审金额100万元以上,30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

    2.决算项目:

    ①送审金额10万元以下,10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

    ②送审金额10至100万元,30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

    ③送审金额100万元以上,积极配合审计局或者有关部门完成。

    (四)项目审计人进行审计(核),在规定时间内给审计室主任汇报,出具初审意见,根据初步审计意见与项目送审负责人联系,项目送审负责人及施工企业对初审意见认可后,审计室出具审计(核)意见。

    五、意见反馈

    审计(核)完成后,审计室将《项目送审呈报表》《审计意见表》及上报审计资料复印留底,并通知送审项目负责人领回资料。

    六、资料整理归档

    审计室要做好审计的基础工作,做到资料接收流程规范、手续齐全。审计资料的接收必须填写资料接收清单,一式两份,送审部门一份,审计室一份编号留底。

    当年的审计资料由审计室负责管理,年末须将当年的审计报告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作为审计档案留底。

    查阅审计档案需通过审计室主任和分管领导批准,审计档案保管人做好审计档案翻阅登记。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审计室负责解释。

     

     

    附:1.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预算内项目送审呈报表

    2.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预算外项目送审呈报表

    3.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决算项目送审呈报表

    4.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审核呈报表

     

     

     


     

     

附件1:

 

 

 

 

NO: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预算内项目送审呈报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用款部门

 

项目概况

 

送审资料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用款金额

(元)

大写

 

小   写

 

部门负责人

意     见

 

分管院领导

初审意见

 

项目审计人

 

审计时间

 

 

 

 

 

 

 

 

件2

 

 

 

 

NO: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预算外项目送审呈报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用款部门

 

项目概况

 

送审资料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用款金额

(元)

大写

 

小   写

 

部门负责人

意    见

 

分管院领导

初审意见

 

审计室意见

 

纪检监察部门

意     见

 

计划财务部门

意     见

 

分管财务院领导

审核意见

 

学院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件3